父找人假冒兒子 向銀行詐貸450萬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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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歲的馮男因缺錢,找人冒充自己的兒子,以兒子的房地向銀行借款450萬元,台中地檢署今天依偽造有價證券、詐欺等罪將他起訴。記者白錫鏗/攝影

61歲的馮男因缺錢,找長相、年齡與兒子相仿的男子,冒充自己的兒子,然後拿兒子的身分證、印章、健保卡等,與這名男子一同至大眾銀行南屯分行,以兒子的房地設定抵押擔保,由他擔任保證人借款450萬元,事後未償還債務,台中地檢署今天依偽造有價證券、詐欺等罪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馮男未經兒子「阿群」的同意或授權,請友人「小鐘」介紹認識與兒子年齡、長相相仿的男子,103年8月1曰,馮男與這名男子至大眾銀行,該男子冒充「阿群」。

馮男與這名男子向銀行行員申請「阿群」位於台中市南屯區忠勇路的房地,設定最高限額540萬元的抵押權作為擔保,向大眾銀行借款450萬元,並由馮男為保證人,偽造署押交付行員。

致使行員誤信這名男子就是「阿群」本人而進行對保,匯款450萬元至「阿群」的帳戶。事後,馮男未依約定償還債務,經銀行對「阿群」的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阿群」提起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之訴,並否認簽名者為其本人,銀行遂委由律師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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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長虹

參考資料

https://video.udn.com/news/603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