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檢署今天(9日)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浩鼎董事長張念慈和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檢方調查,張念慈為將對價浩鼎3000張股票,給予翁啟惠,2012年11月向潤泰集團尹衍樑借321萬美元,並將此款項匯往翁的女兒翁郁琇帳戶,翁再以此購買尹衍樑持有浩鼎的3000張股票,作為出售費用,讓翁取得新台幣市值高達9300萬元的浩鼎股票。
檢方調查,浩鼎董事長張念慈因生產抗癌疫苗所需所需globo醣分子,製造成本每公克達200萬元,便委請中研院製作新以3000張浩鼎公司股票賄絡時任中研院長翁啟惠,翁利用女兒翁郁琇的證券帳戶,取得股票。
張念慈為清償借款,2013年1月起至2月4日,指示特助張穗芬出售2110張浩鼎股票,得款共2億5362萬餘元,3月8日再將321萬美元的借款匯往中嘉公司帳戶內,以清償尹衍樑的借款。
檢方指出,尹衍樑因持有大量浩鼎股票,因此純粹為借款人,並不知情雙方期約賄絡,但確實扮演關鍵角色,因此偵辦期間才會傳喚尹衍樑作證。
參考資料
http://udn.com/news/story/10732/2219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