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怎麼申請就怎麼使用,未
依商標註冊的型態使用,不符合使用規定,也就是會被視為此註冊商
標未使用(商標法第57條),依商標法得申請廢止的情況之ㄧ即包括
了”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三年者”則人人皆可
申請廢止你的商標.(不過通常都是同業幹的).此外,若你接到了通知
函而未出面答辯,則廢止都會成立.故要廢止你的商標是很容易的.
怎麼申請就還是怎麼使用吧,
畢竟任何ㄧ法條及制度都有其制度精神的所在.政府並不是為了貪
老百姓那幾千塊,而是為了嚴格把關並且符合社會的公平正義原則
等因素….才制定這套遊戲規則的,照規定
來,別人要打你歪主意也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