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拒收現金涉嫌侵權 萬達被湖南常德消委會約談

  中國消費者報長沙訊(記者 余知都)常德萬達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德萬達公司)在收地下車庫停車費時,拒收現金,並要求消費者下載“萬達”小程序關注後進行非現金移動支付。7月17日上午,常德萬達公司因涉嫌侵犯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無理由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被湖南省常德市消費者委員會約談。

  近期,常德市消委會收到多起消費者投訴,反映常德萬達公司在收取停車費時,拒絕消費者支付現金,要求消費者當場下載“萬達”小程序予以關注後進行非現金移動支付。部分消費者認為,常德萬達公司涉嫌強制推行企業互聯網入口,限制消費者選擇支付方式。

  約談現場,常德萬達公司副總經理黃曉東稱,公司推行企業小程序推廣非現金支付的目的,是為了提高車輛通行效率,迎合當前微信掃碼等現代支付新方式。

  常德市消委會秘書長張婕認為,常德萬達公司要求消費者下載公司小程序推行非現金支付的做法,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方便和滿足了部分消費者的交易需求和習慣,但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湖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來看,該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費者的權利。

  張婕指出,首先,該做法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權。《消法》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同樣,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選擇交易支付方式的權利,而現金支付是我國法律規定的交易方式之一,常德萬達公司拒絕收取現金,剝奪了消費者選擇現金支付的權利。隨着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即便提倡“無現金交易”,商家也只能是提倡或鼓勵非現金支付方式,而不能完全拒絕現金交易這種傳統的支付方式。

  其次,常德萬達公司涉嫌強制消費行為。推廣公司小程序可以說是企業搶佔互聯網入口的一種方式,也是企業展開自我宣傳和推廣的一種手段。要消費者安裝公司小程序,實際上是將消費者“綁定”為長期客戶,而且被動接受企業通過小程序發布的宣傳廣告。

  第三,常德萬達公司要求消費者安裝企業小程序,間接收集和使用了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因為並非所有消費者主觀願意,因此其合法性、正當性和必要性缺乏依據。而且消費者個人信息也難以得到保障,涉嫌侵犯消費者個人信息受到保護的權利。

  中國人民銀行常德市中心支行貨幣金銀科副科長楊華指出,選擇用什麼方式支付是消費者的權利,只要合理合法,均需要被平等對待和提供服務。拒收人民幣現金,既損害了人民幣的法定地位,又損害了消費者對支付方式的選擇權,違反了《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人民幣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發現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行為,可以通過消保委等渠道進行投訴,人民銀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及時處理。楊華強調,商戶要在確保接受現金的基礎上,提供多元化支付方式,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注意到,今年7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18)第10號公告。該公告指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包括紙幣和硬幣(以下統稱現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依法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在接受現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勵採用安全合法的非現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眾和消費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選擇權。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要求或者誘導其他單位和個人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

責任編輯: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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