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物業公司應盡哪些義務

  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 任震宇)日前,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線上召開《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物業服務企業法律風險防控白皮書》新聞發布會,梳理物業服務企業在疫情期間可行使的五項權利,以及可能面臨的五大方面的法律風險點,並提出40條建議,提示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合法合規地進行疫情防控,既要嚴防死守把好各社區防控關,也好保護好居民的基本權益,盡最大可能方便群眾生活。

  可以做五件事

  為了疫情防控需要,物業公司可以做五件事。

  一是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可以關閉部分小區出口。根據中國物業管理協會《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試行)》、北京市住建委《關於物業企業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住宅區出入管理的通知》的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在疫情期間有權對所管理小區進行區域封閉管理,關閉無秩序維護員值守的出入大門、部分分散的小區出入口,為方便管理可以僅開一個出入口供出入。

  二是對從疫情高發區歸來人員重點跟進監測,發現體溫異常、有重點疫區接觸史等人員要及時向所在社區、區疾控等部門報告,积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強發熱和癥狀監測,追蹤、督促其居家醫學觀察14天。有條件的城鄉社區可在社區、小區出入路口對外來車輛、人員進行登記。

  三是對小區出入人員體溫檢測。對非本住宅區車輛、訪客、新租房入住人員等進入住宅區要逐一進行體溫測量,體溫正常者方可進入小區,並做好登記。

  四是原則上禁止快遞、外賣等人員進入住宅區,但物業服務企業應做好最大限度便民工作,設置特定區域存取快遞,採取非接觸方式交接,防止交叉感染。

  五是物業有權關閉小區會所及兒童區域、老年人活動站等特定場所。

  五種行為被禁止

  物業公司在履行防疫職能時也要注意,有五種行為是做不得的。第一是物業公司不得擅自披露被隔離人員的信息,對獲取的被隔離人員的信息亦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披露該部分人員的姓名、房號、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第二是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不得對確診人員採取封戶封門的隔離手段。第三是無權自行決定完全封閉小區。第四是如租戶體溫正常,物業服務企業沒有權利拒絕其進入小區。如租戶體溫超過規定溫度,物業企業須勸導其就近就醫,可以暫時不讓其進入小區,並及時向衛生部門或疾控中心報告。第五是不得直接對人身採用強制手段,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物業企業在小區管理中如遇隱瞞情況、拒絕隔離治療、不服從防疫管理等人員,可以對其規勸引導,明確告知其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固定相關證據並及時報警。

  合同履行區分輕重緩急

  疫情防控期間,物業服務企業涉及履行的合同有兩種,分別為物業服務合同和專項委託服務合同,如何合法合規履行合同應視具體實際情況進行區分。

  物業服務合同履行的風險點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物業服務企業應承擔公共設施、公共區域特殊時期的消殺義務;二是可以暫停履行部分合同義務,暫停部分物業服務如班車、樓巴、擺渡車及關閉小區會所等人員聚集性場所;三是業主不能以疫情為由拒繳或要求減免物業費;四是關於疫情期間業主遲延履行交納物業費是否需要交納違約金應視情況而定。

  專項委託服務合同的履行關鍵在於分清“輕重緩急”,對於非緊急事項的委託合同可以不可抗力為由要求延期履行,但是事關疫情防護和群眾生活的緊急事項專項服務合同要及時履行。而對於具有特定目的合同因疫情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可以協商無責解除合同,雙方協商合理分擔損失。

責任編輯:覃輝

本站聲明:網站內容來源再生能源資訊網http://www.ccn.com.cn/,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我們將及時處理

【其他文章推薦】

※網友票選10款無矽靈洗髮乳,高CP值分享推薦

※要找桃園龜山附近的有實體門市經營的佛具店

※新生的喜悅,人生唯一的臍帶印章

板橋禮儀公司推薦優良特約廠商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裝對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