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蔡嫌為首的討債集團,先與被害人熟識後提供車貸管道,接著再強逼簽本票,等對方無力償還,唆使對方拿不動產抵押貸款,持續故技重施,北市警方循線逮人法辦。
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調查,這個討債集團以購車、申辦貸款、喝花酒等名義設局詐騙被害人,先與被害人結識、熟絡,提供被害人車貸管道,貸款成功後,再以貸款金額強迫簽立本票並加計月息30分。
警方蒐證,蔡嫌等人待對方無力償還本利後,唆使被害人拿不動產抵押貸款,並故技重施,再次簽立本票並加計月息30分,甚至以代償部分不動產抵押貸款為由,另強迫被害人再簽下新台幣80萬本票當作代償紅包。
最後還帶被害人去酒店消費,散場時強迫結帳25萬元,被害人付不出來,再簽30萬本票,其中5萬為利息,致被害人合計簽立本票金額高達493萬元,全部再加計月息30分,被害人痛苦不堪。
警方昨天至新北市三重區拘提主嫌蔡嫌及成員劉嫌等2人到案,同步通知另3名成員到案說明,查獲被害人本票、證件,棍棒7支,鎮暴槍1支,現金10萬元等物證。訊後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恐嚇取財、重利、妨害自由及詐欺等罪嫌移送法辦。
參考資料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2479996
